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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培训——救生员讲师培训班

2018-12-16 08:20:16    浏览:3    点赞:0 QQ咨询 微信联系 收藏关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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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自然水域游泳救生员讲师培训班的通知

有关省(区、市)救生协会、年审注册单位:

  为加快建设自然水域游泳救生员讲师骨干队伍建设,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救生协会定于2018年6月1日至7日在厦门市举办2018年全国自然水域游泳救生员讲师培训班,此次培训班由厦门市游泳协会承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时间、地点

  时间:2018年6月1日至7日(1日报到,7日离会)。

  培训地点:厦门市椰风寨,中国救生协会海浪救生培训基地

  二、培训与考核认证

  此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组练习相结合的方式。教材采用2017年我国编写出版的第一部《自然水域游泳救生教材》,学员须通过理论考试、海上训练、心肺复苏操作、模拟教学等科目的考试。考试合格者授予由中国救生协会颁发“自然水域游泳救生员高级讲师证”。

  三、参加培训人员

  (一)培训班讲师

  许建成、吉宏、周玉成、施纯志、高捷、潘碧芳、刘明辉、申勇、鹿徽、沈伟、郑燕

  (二)培训班工作人员

  沈浩然、原家谦、于晓光、段恒涛、孙征、黄恒、许烁、陈翰林、朱竑亮

  (三)学员

  经有关省(区、市)救生协会、年审注册机构按文件要求择优推荐并经审核通过,应符合以下要求:

  1、持中级以上游泳救生员或职业资格证书,具有三年以上救生教学经验,本地区游泳救生工作骨干。

  2、高级游泳教练员以上职称,长期从事游泳训练、教学、救生员培养工作。

  3、体育院校游泳专业老师,讲师以上职称,长期从事游泳教学、训练和救生员培养工作。

 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,本次参加培训的学员规模不超过40人。

  四、报名程序

  请有关省(区、市)救生协会、救生员年审注册机构按文件要求、分配名额(见附件1)择优推荐本辖区救生骨干,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(附件2)于5月15日前传真并邮寄至总局游泳中心审核。

  游泳中心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游泳中心,社会活动部。邮编100763。

  总局游泳中心、中国救生协会将审核后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5月17日前在中国救生协会网站(www.chinalifesaving.org.cn)公示。

  五、经费

  参加本次培训的专家讲师的差旅费、食宿费均由培训班负责。参加培训的学员、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及培训费由培训班负责,往返差旅及交通费用自理。

  六、其他

  (一)学员报到时须提交2张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片(照片背景版为蓝色或白色),并请将电子照发至邮箱。

  (二)报到地点: 厦门市厦门宾馆,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16号。

  (三)报名时请提供准确、完整的通讯信息。报名结束后,组委会将分别与学员联系确认相关事宜。

  七、联系方式

  (一)总局游泳中心

  联系人:许琦、王强,电话:010-67170581,传真:010-67170595

  (二)厦门市游泳协会

  联系人:陈翰林,联系电话:13696952115,邮箱:abuzi@qq.com。

  本通知可在中国游泳协会、中国救生协会网站下载。

  附件:

  1.2018年全国自然水域游泳救生员讲师培训班名额分配表

  2.2018年全国自然水域游泳救生员讲师培训班学员推荐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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